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要求和方法,区人社局创新服务模式,要求仲裁工作人员践行“三个做到”,调解好劳动关系。 一是做到调解为主,调解优先。坚持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主线,总结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掌握案情来龙去脉,构建立案前先调解、开庭前先调解、开庭中可调解,开庭后同意调解的“四位一体”全新调解体系,运用重调慎裁,调裁结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二是构建仲裁工作“快车道”。对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及时释明申请立案所需的申请材料及工作步骤。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尤其是对申请工伤待遇及劳动关系认定的案件,实行“一步到庭”及相关文书“一次性送达”的工作方式。对涉及农民工、妇女职工、未成年童工、伤残病人等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做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提高仲裁效率,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有效地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劳动仲裁各项工作,保障全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截止目前,共接收仲裁申请21例,调解解决15例,仲裁裁决2例,正在审理案件3例,中止案件1例。 |
关键词:劳动 工作 调解 的 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