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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检察院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获督导组肯定

2015-06-10 2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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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性,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张家口市院纪检组决定组织各县区院纪检组长和检风检纪监督员,采取交叉互查的形式,对全市基层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进行专题督导检查。4月27日上午,由怀来县院纪检组刘会春组长带队,两名检风检纪监督员组成的督导组,深入赤城县检察院检查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首先听取了赤城县院郭文先检察长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自查报告。随后深入自侦部门、案管部门、计财部门,对该院2013年以来所办的12件自侦案件涉及查封、扣押、冻结、上缴财政的358187元涉案款,以及历年来冻结在案、尚未处理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对照登记册逐案逐人进行了层层筛查、核实确认。刘会春组长检查后认为,赤城县院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特别在强化内外监督、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举措,诸如定期听取汇报、逐案建立台帐、注重协调配合、严肃追究责任等工作措施,重点突出,推进扎实,促使涉案财物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后,督导组刘会春组长提出三点要求,紧盯并找准“病灶”、清除“顽症”,打一场规范执法攻坚克难的硬仗,将从严从实、加强督导贯穿始终;将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贯穿始终;将开门整改、严肃处理贯穿始终,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下真功夫、见真成效。同时,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以诉讼时间为轴线进行全程同步监管,进一步制定完善涉案财物全程预警机制。针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情况,及时制发预警书,要求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把涉案财物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案管部门,把好进出两道关口,做到涉案财物“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一目了然,保证涉案财物执行程序规范合法,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该院立即组织自侦部门、案管部门、计财部门和本院纪检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督导组改进工作要求,着力细化完善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办案部门、案管部门、计财部门的职责权限。同时,还厘清明确了涉案财物的移送、审查、接收、保管、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监管边界等,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关键词:刑事 处置 涉案 工作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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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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