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一女子张某某,1970年出生,汉族, 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时许,打车到我区塔村乡西甘庄村为亡夫上坟。在烧纸过程中,将附近荒草引燃并迅速扩散,经过森林公安分局巡逻人员和村护林防火人员奋力扑救,于上午11时许将火扑灭。该地块属于非规划林地,但上面附着有林木幼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经过宣化森林公安分局干警加班加点现场取证和询问笔录,于2019年10月28日晚9时,将张某某移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