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2月23日,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宣化牛奶葡萄(宣化牛奶葡萄牌)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这是我市首个取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 近年来,宣化区政府非常重视葡萄产业发展,1976年专门成立了宣化葡萄研究所,使宣化葡萄种植技术得以传承和发展。2007年,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了对宣化牛奶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化牛奶葡萄由土特产变成了“国宝”。2016年8月,宣化葡萄研究所开展了对宣化牛奶葡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工作。 此次“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成功申报,刷新了我市的历史记录,延续和保护了宣化庭院式葡萄架、莲花漏斗葡萄架的历史景观,强化了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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