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以依法规范、稳步推进、密切配合为原则,坚持“教”、“访”、“谈”、“帮”四字方针,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细“教”:即保证每位矫正对象人手一份《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同时,精心组织每月一次的集体学习,加强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教育。常“访”:即对矫正对象平时进行走访。对新接收的矫正对象做好首访,对重点管理的矫正对象实现经常访。多“谈”:即每月与矫正对象直接面对面谈想法,通过语言的交流和互动,及时发现心理有偏差的矫正对象,并开展必要的思想指导。勤“帮”:即对生活困难或工作没有着落的矫正对象做好帮助扶持工作,如联系劳务介绍所推荐工作,或联系政府、民政等部门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等等,突出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关怀。我区现在册社矫人员127名,共组织集中教育4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70人次,心理辅导40人次,组织社区服务222人次,落实低保2人次,落实承包田8人次,指导就业21人次 |